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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打房新制 8˙1起房價不准漲 深度調控 分3房型限價 房價月增率零成長  

2011/07/20 | ■記者劉曉霞/綜合報導

 深圳打房限價8月1日起將進入「深度」調控,從原先的「價格漲幅不超過GDP漲幅」修正成「價格月增率零成長」,對單項將不進行整體限價,分為三個房型分別限價,也就是說深圳市府要讓住房不漲價。

大陸媒體《21世紀經濟報道》指出,深圳市寶安、龍崗兩區的國土部門已經召集轄區各房企開會,通告深圳市新的房地產限價調控實施細則,深圳市房地產仲介業者形容,這次調控是「深度限價政策」。

激勵建商開發中小戶

據深圳業界人士透露,深圳將於8月1日實施新的住房限購措施,這次打房的新措施中,深圳將目標改為「價格月增率零成長」,也就是說從8月1日起,深圳市府要讓住房不漲價。

此外,這次限價方式也從以前的分行政區和具體項目限價,改成分產品類型面積限價,項目均價不再單獨限制。建商認為,這項措施主要是激勵建商多開發中小戶房型。

深圳市府新開盤項目有三種定價方法:一是以區域內最靠近自己的同質樓盤為基礎定價,各戶型為:90平方公尺以下、90至144平方公尺,144平方公尺以上的房型均價都不能超過周邊樓盤的均價。

第二種是,如果區域內沒有可參考的新盤,選擇附近具備同比性的區域來定價,各戶型均價不能超過比較區域內的各戶型均價,同類片區原則不能跨行政區域;第三種是,如果沒有可參照的同類區域,就以片區內二手房價格為標準定價。

深圳新政策還對同一個項目在不同銷售階段,如何進行限價調控作出規定,例如對持續銷售的項目,規定以上月各戶型成交均價作為本月價格標準,並且零成長,假如上個月沒有成交,就往上追溯3個月,往上追溯3個月都沒成交,就按新盤定價。如果出現下調,下個月該戶型均價不得超過下調後的價格。

廣東已召集人大研究

大陸國務院12日要求,已實施住房限購措施的城市要繼續嚴格執行,房價上漲過快的二三線城市也要採取必要的限購措施,廣東省已召集轄區全國人大代表,就保障房建設以及房市進行調查研究,深圳市將成為首個執行大陸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的地方政府。

由於深圳房價統計方式和大陸國家統計局不同,深圳自己統計顯示,採購令實施後,房價出現下滑,但國家統計局資料指出,深圳近3 個月的房價漲幅排在全國前10名,上半年還出現有3個月排名第一的情況,因此深圳市府將改按國家統計局的計算方式統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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